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低效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低效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330482-20-01-926479,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A************;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000万元,招标估算价: 3835.1259 万元。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小营头村。
2.2建设规模: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低效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对1200亩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地力改造提升,共涉及引水工程、土地修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房建工程、数字化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为:1、引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De630PE管930m、De630拖拉管20m、排气井1处、出水口加固1处等。2、土地修整工程:主要包括熟土翻耕及土地平整700亩、田埂修筑8235m、土方开挖31.7万m3、土方回填31.7万m3等。3、灌溉工程:主要包括新建PE管3505m(De630PE管1020m、De500PE管800m、De450PE管1000m、De315PE管685m),PE管配件16套,SMC提拉式放水阀门80套等。4、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灌排两用站1座、A型生态排水渠5040m、B型生态排水渠2315m、C型生态排水渠5024m、排渠过路涵5处、排水井24座、已建单闸改造维修1处等。5、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新建3.0m宽塘渣路1730m、3.0m宽砂石路930m、3.0m宽土路1720m、护栏围墙2780m等。6、房建工程:主要包括育苗大棚及配套用房1处、菌肥车间1处。7、数字化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盐碱地土壤微生物定植技术的系统应用、盐碱消减的动植物转化调控系统、高温菌技术的新型粪污和秸秆发酵转化系统、生态自循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土地治理提升智能运营管理平台。
2.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要求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完工后数字化系统工程运维3年。
2.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设计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 1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设计单位: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所有成员盖章以外,其余需牵头人盖章即可。
3.3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但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 ”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主专业及增项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其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 但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 ”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3.5 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年 2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市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市******/col/col******43/index.html 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 | ******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盖女士 |
电话:0573-****** | 电话:0573-****** |
邮箱:/ | 邮箱:****** |
2025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