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度承揽(电梯及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F-GA-WYB-******】),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度承揽(电梯及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2万元(不含税),包含空调维保、电梯维保。标包一:空调维保类,预估采购金额20万元(不含税);标包二电梯维保类,预估采购金额12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采购量以比选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最终采购数量按照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2万元(不含税),采购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框架+订单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空调维保、电梯维保等服务。
【本次项目标包划分如下表:】
标包名称 | 物资类型 | 不含税金额(单位:万元) |
标包一 | 空调维保 | 20 |
标包二 | 电梯维保 | 12 |
合计 |
| 32 |
1.3标包一:空调维护保养
序号 | 物品名称 | 预估维保数量 | 单位 | 维保限价(元/台/月) |
1 | 内机盘管 | 530 | 台 | 6.33 |
2 | 会议室风管机 | 15 | 台 | 4.8 |
3 | 新风机 | 30 | 台 | 10.67 |
4 | 柜挂机 | 80 | 台 | 6.33 |
5 | 空调主机 | 102 | 台 | 37.5 |
6 | 精密空调 | 6 | 台 | 66.83 |
标包二:电梯维护保养
序号 | 物品名称 | 预计维保数量 | 单位 | 维保限价(元/台/月) |
1 | 电梯 | 15 | 台 | 470.00 |
注:实际数量按实际产生数量结算。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来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2.1.7标包一参选人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空调清洗维修保养等服务内容。
2.1.8标包二参选人须具有电梯安装(含修理)项目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1.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8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或将下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联系人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 / 】
账 号:【 / 】
比选人:******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