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23-001
二、项目名称:“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阅,曹倍瑜,朱仙(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34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司法局
******街道当湖西路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富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罗秋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60.7k
小微企业(************483).pdf
226.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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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二、项目名称:“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41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服务 | “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建设服务采购 | 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 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及部署。 | 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阅,曹倍瑜,朱仙(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公司 | 83.5 | 84.7 | 83.0 | 83.73 | 9.46 | 93.19 | ||||||
1 | ******有限公司 | 45.0 | 50.0 | 40.0 | 45.0 | 10.0 | 55.0 | ||||||
1 | ******有限公司 | 40.0 | 43.6 | 32.0 | 38.53 | 9.97 | 48.5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34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司法局
******街道当湖西路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富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罗秋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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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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