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采购人”)拟对信用卡网络申请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银行西安分行信用卡网络申请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供应商通过整合自身互联网资源进行精准投放、线上营销。经我行审核******银行信用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作期限1年;
******银行信用卡品牌、产品,宣传范围包括:合作供应商PC端及移动端等自有或代理渠道,并委托合作供应商引导合作供应商用户到其PC端及移动端等自有或代理渠道进行信用卡网络申请;
(三)向通过供应商专属网申链接成功申请且成功核发信用卡的新客户提供固定权益;
(四)保障系统支付流程的正常运行;
(五)负责每月与总行信用卡中心及西安分行的对账工作;
(六)其他增值服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情况说明。(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投放场景含自营及代理场景,如投放场景为代理性质,应提供场景所属公司相关合作关系证明(含合作协议或合作关系证明等相关授权)。(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三项截图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
5.近三年(2022年-2024年)至少完成过同类项目案例(服务单位数量以独立法人为计量标准)不少于3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服务范围覆盖下辖分支机构,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7.合作机构应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具备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解决争议的绿色通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二)禁入条件
1.合作机构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涵盖具有争议性的业务。
2.合作机构经营业务涉黄、涉赌、洗钱、传销、催收。
3.合作机构为现金贷类、信用卡代还类、具有养卡套现等负面信息或功能的平台。
(三)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应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应为PDF格式文件。
******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与审计报表一致(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应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
4.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材料,应为PDF格式文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signup/******。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信用卡网络申请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五)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5.我行正式发出邀请的供应商应在金采网采购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报名及投递电子标书,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商务联系人:王女士 029-******
业务联系人:王先生 029-******
供应商材料需同时提交两个邮箱地址:******、******。
征集期: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7日
******银行官网(******)、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25年3月28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