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复兴—杨家弄区块汪宅周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城复兴—杨家弄区块汪宅周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30424-04-01-253792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古城复兴—杨家弄区块汪宅周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街道,西至环城河,北至文昌路。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7亩,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改造(不含文保点修缮)、建设部分商业用房、新建人行桥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0亿元。
2.5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 30 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6招标范围:古城复兴—杨家弄区块汪宅周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勘察、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①④或②③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 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col/col******66/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街道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col/col******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col/col******66/index.html)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大厦 地址:******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邹工 联系人:钱工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 / 传真:0573-******
2025 年 1 月 27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①④或②③④(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
4 | 项目组人员 |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5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7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 “信用******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其余部分可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牵头人名称) 负责本项目建筑设计任务;
(2) (单位名称) 负责本项目市政设计任务;
(3) (单位名称) 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