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嘉环建[2025]5号 | 2025年3月28日 |
公告期为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处室: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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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001